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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归还工作微信号,员工是否严重违纪?

发布时间:2024-03-27 1:35:16

  1. 员工离职后,老板要求交出微信,该怎么办?
  2. 员工离职后,公司要求交出微信,我该怎么拒绝?
  3. 公司强制使用企业微信,员工可以拒绝?

一、员工离职后,老板要求交出微信,该怎么办?

公司老板要求不合理。虽然手机号是公司给的,但是它却是用你自己的身份证实名的,并用它注册了微信,那么这个微信号的所有权和处决权都是你自己的。老板没有权利让你交出微信。不过我觉得当初你也没有考虑周到,既然考虑到这个手机号有可能回收,那就应该内外有别,这个手机号就只用于公司业务,而亲戚朋友加你的微信只能用另外一个号码。因此虽然老板要求有点不合理,但是你却挺尴尬的。可能公司害怕泄露某些机密吧,你只能和你的老板商量商量,可以当着他的面删掉和公司有关的任何东西。

为什么要交出微信?交出谁的微信?如果微信是用你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的,那么决定权完全在你自己,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让你把微信账号和密码交出去。

微信并不属于公司,甚至不属于注册人。腾讯曾说过:“微信所有权属于腾讯公司。”你老板如果没有这点法律常识,你可以给他普及一下。

老板让你交出微信的目的,或许是为了你微信里的客户资料。客户资料对于公司来说确实很重要,但是这不是公司和老板让你交出微信的理由,因为你的微信是用你的身份信息注册的。

如果你老板强制你交出微信,甚至以此为理由克扣你的工资,提成或是奖金,那么你完全可以保留好证据,直接去劳动局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他。

既然都已经离职了,那么就不再有所谓的上下级关系了,如果想要日后好相见,那么就好聚好散,如果不想好好解决问题,那么撕破脸又如何?微信是我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错。

离职后老板要求交出微信改怎么办?

肯定是不交的。如果是公司给的微信号的话可以还给他,但是,账号是你自己创的,并且账号绑定的是你的信息,为什么要上交?手机号是公司给的,把微信换绑后再把手机号交还给他这个没问题。如果老板是因为担心你微信号里有公司的什么信息怕你泄露出去的话,你可以当着他的面把关于公司所有的信息删掉,但是把微信交给他是不可能的。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果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耶][耶][耶]

我也遇到一次,上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进公司需要让打电话联系客户,加微信等等。刚进公司给了我一张电话号码,说是打电话用,考虑到需要加客户微信,就把我自己微信账号改成公司用的电话号码了,后来离职部门经理也是要求我交微信,因为刚去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些,只是说离职电话号码需要上缴,毕竟那是公司的没有考虑太多,但是不太理解为什么还要上缴微信,后来我拒绝了,而且这本身就是我自己微信,就因为加的客户就需要上缴不太理解。后来离职办理手续和人事的说了好久这个问题,人事部门没有问题了,部门经理却扣工资,想想就很气。太无理了

你只说了句“事情是这样的”,然后没详情了。个人认为,这种事要分2种情况。

1、这个微信是自己的。

(1)如果这个微信本身就是你的,甚至是入职之前就已经正在用的主微信号,上面还有自己各种好友,绑着自己各种账号、银行卡号,这种情况,我凭什么交给你?

(2)如果这个微信是你入职之后、以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的,工作专用,里面全是客户,那就看心情和与公司关系了,关系处的不错的,可以把客户留下,引导客户添加公司在职的其他员工微信(当然了最终是否成功看客户自身,毕竟添加微信需要验证),但如果让你把这个微信留下,或者要求你删掉客户好友,不可能;如果说与公司或者老板关系僵了,那我更不可能给你了,回归第(1)小条。

2、这个微信是公司的手机号注册的。

这种情况当然要把微信留下,你只有在职时对这个微信有使用权,所有权实际是在公司的,离职时理应上交公司(当然也有杠精会说微信所有权在腾讯,我们都是使用权,如果这么说,您出门右转88),至于微信上的客户好友,你如果需要,可以引导客户添加你自己的微信(还是要看客户意愿)。

不知你属于哪种情况?

不会吧,退出单位群不就可以吗?

我离职都是删掉和公司有关的信息

你是一个有野心的人,给老板打工不单是为了工资,更为了自己当老板。当然,想当老板的员工没啥可指责的,也可以说是好样的。老板很怕像你这样的员工,所以才有所预防,但还是防不胜防。其实,你最大的问题是不应该把公司业务和个人微信圈捆绑在一起,公司手机号里是公司业务,个人也应有手机号并注册微信号,你就是在个人微信圈里假公济私老板也没办法。俗话说,出来混不容易,做人要厚道,将来你自己做了老板,也会遇到你手下员工类似的情况,好自为之。对与错不便评价,毕竟不受法律约束;但道德层面欠缺,你不受自己内心的谴责,这事也就不了了之。除非,你把老板的买卖搞黄或损失巨大,把你列为复仇对象,那就另当别论。具体怎么办?只能摸着良心自己看着办吧。

公司的微信还是个人微信??如果是公司的公众号之类的,应该交给公司,如果是个人微信,之前就用的,那不交

微信是用个人的名义办的。一般的微信都是绑定个人的手机号码。如果绑定的是公司的手机号码,那应该是还给老板无疑。如果绑定的是个人号码的话,不可能把微信交出来给老板的。手机号码和微信都属于个人的虚拟资产。跟 游戏 中的 游戏 币是一样的。

二、员工离职后,公司要求交出微信,我该怎么拒绝?

你的陈述不具体,没有说明你的微信号是怎样注册的,即是以个人还是公司名义注册的。你使用的手机是个人的还是公司配备或者公司购买的。

员工离职后,公司要求交出微信号?

首先要看,这个微信是以谁的名义注册的。

一、如果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必须交出微信号。

二、用公司买的手机,注册的微信号,原则上也需要上交。

三、用公司配备的手机注册的微信号,原则上也需上交。

四、用个人手机注册的公司微信号,必须上交。

^五^、用个人手机,个人身份注册的微信号,公司让上交微信号,不合法。

那么,公司为什么要离职人员上交微信号呢?

因为,离职人员,在公司工作时,用个人微信号与客户往来,有一些客户资源,公司主要是怕客户资源流失。所以才让上交微信号。

这个问题的出现,是公司管理的漏洞。

公司应该规定员工与客户交往中,一律用公司注册的微信号。

公司应该对员工与客户交流的客户信息进行归纳,汇总,存档。

公司应该有保密制度,对公司重大技术、商业机密应禁止发布或者传递到公司或者员工的微信号上。

综上所述,员工离职,应该说,公司要求用个人手机,用个人信息注册的微信号,上交公司不合法!

不应该拒绝!要坚守规则。

在公司上班的员工,受公司的制度约束。你的微信群里面的客户,都是公司的人脉资源,假若你把微信的信息带走,那不是挖公司的墙脚吗?公司内部的微信群,每天可能发布不同的信息,这些都是公司内部事务,也属于公司内部“隐私”,也是不能随意向外传播的。公司有宣传的要求又除外。草民不为公司打工,但凭个人经验认为,你在公司上班3年多了,老板为人可以,对你也还不错,应该说待遇比较高,你应该学会感恩,不应该带走公司的资源,应该按照公司规定交出微信。你离职后另立门户,也可能会有与原公司合作的机会呢。人应该讲规则,人应该讲诚信,客户资源是凭公司信誉建立的,不可能是你个人的能力建立的。至于公司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五险,那是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你应该提出个人诉求,也可以反映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公司的客户资源信息,公司没有签合同买五险,是两件事情应该要分别对待。我不在人社部门上班,分析是否对头也不知,只能是共同探讨你的提问吧。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你这个微信是老板给你的一个号来注册的,就是让你有一个工作的微信,按道理来说,这里面所有客户,都是属于公司的资源,你现在辞职了,应该把微信和电话号码还给公司,再说公司的老板对你也是不错的,没有必要跟老板把关系搞僵了,说不定以后还能用的上他,也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第二:如果你用你自己的号码注册的,平时生活工作都用这个微信的话,你可以不用交给他,这是你私人的东西,你自己说的算,但是里面的客户信息你不干了,不要去泄露,这些也是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一旦泄露了有可能被你老板告上法庭的,如果给公司造成了大的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自己也要遵守规则。

第三:像这种情况你是属于工作的微信,应该交出来,里面如果有亲戚或者同学朋友,你可以再另申请一个微信号,再重新把他们加上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为了这一个小事情跟老板闹的不愉快,其实,在入职的时候你就应该注册两个微信,一个工作微信,一个生活微信,这样互不干涉多好。

手机号是基于三大运商平台的通话服务,而微信号是基本腾讯公司平台的社交服务。微信号与注册的手机号解绑后,可以重新绑定在其它手机号上,因此,这二者是相对独立的。

也就是说,当初你用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用你的身份证注册了微信号,只要你将微信号与原手机号解绑,理论上这个微信号就属于你个人的。

但是,你在销售岗位上干了三年,并用这个微信号加了“几千个客户”。这些客户显然属于公司的资源,加之你又想离职单干,所以,你与老板之间的争论并不是微信号之争,而是客户资源之争。

1.我的观点是把微信号给公司。

道理很简单,微信只是你与客户交流的一个社交软件。你完全可以把微信上客户信息记录到工作笔记上(电话号码和微信号),同时进行优质客户、一般客户和僵尸客户的分类,待你将来单干后,对客户进行拜访时或与优质客电话沟通时,重新用你的新微信号加为好友,以便于你与客户间的沟通交流。

你离职后单干,由于涉及到品牌、价格和售后服务的问题,你重新拜拜客户是必然的环节。所以,这样处理既不影响你与老板的关系,也不耽误你的经营,可谓一举二得。

2.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你把手机号和微信号都给了公司,即老板的要求你都满足了他。反过来,你工作三年期间,老板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你缴纳社保,那么,你就应该向老板主张合法权益: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双倍补偿,即老板还要付你三年的工资;

(2)没有办理社保,必须为你补办。

如果老板愿意补偿你三年工资,同时补办社保,你无疑会得不菲的权益;如果老板不愿意,那你就完全可以说,微信号我肯定给公司,但在合法权益得到公正处理后给。

3.由于你与老板都在同一个城市,加之你离职后还在家电批发行业里干,正如你所说,你也不想与老板搞成冤家。

所以,你可以与老板做开诚布公的交流,晓以利害。最后,老板肯定会妥协的,默认你在家电批发行业单干,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培育市场,而不是让双方受损的恶性竞争。

首先,你在上班时间,拿着老板的工资,发展出来的客户,当然是属于公司的资源。更何况公司给了你一个手机号,意思很明确,那就是这手机号是让你拿来做工作的,所产生的资源属于公司。

从这个角度来说,老板让你交回微信的要求都是合理的,因为你的微信好友从本质上来说,是你的 “工作成果” ,而你的老板已经为你的工作成果买过单了。

至于其他的,什么没签合同,没买保险之类的事情,从本质上来说,与你的问题没有什么关系,一码归一码,你只不过是想为自己留下这个微信号找的一些道德层面的借口而已。

真正的资源不在微信上,而是在你自己身上

其实我很理解你希望留下微信号的原因。因为你觉得自己要出去单干,这些资源对你会有很大的帮助。

可是,你要明白一个道理,真正的资源并不是在这个微信号上,而是在你自己身上。

你工作了这些年,积累了不少客户与微信好友,但问题是,这些客户到底是 “认可你”还是“认可你的公司”?

如果客户认可的是你这个人,即使是换个微信,只要打声招呼,客户也会愿意把生意交到你的手上。

反之,如果客户认可的是你背后的公司,那么你拿了这个微信,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用户总有其他渠道继续与你原来的公司取得联系。

所以说,从本质上来说, 这个微信号只是一个连接工具而已,并不是真正的资源 ,也远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重要,为此跟前老板撕破脸皮反而得不偿失。

更换微信号很麻烦,但这是一个筛选、激活人脉资源的机会

说实话,把微信交出去,真的就能断绝你与以往客户的联系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但公司想要的只是一个态度和流程罢了。

而且,这种几千人的微信号,往往是缺乏维护的,绝大多数好友都只是“点头之交”,甚至对方已经默默拉黑了你。

在这种情况下,把重要的客户资源自己备份一下,借着换号的机会,还能再与对方重新产生联系,这个过程几乎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你以为图个省事,直接把号拿走就能省略这一步的话,那你自己单干的结果恐怕也不会太理想。

前客户是资源,前老板更是资源

如果想要做生意,那格局一定不能太小,在商场上,即使是竞争对手,彼此之间也存在相当大的合作空间。

你觉得以前的客户是重要的资源,可是却忽略了以前的老板也是你的重要资源,毕竟想要找一个熟悉、靠谱的合作同行,要比发展一个客户难多了……

所以,为了一个微信号这种并没有那么重要的资源去跟自己的前老板翻脸,实在是得不偿失。

整体来说,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不要赌气,至少把面子上的事情做漂亮,至于你底下是否与以前的客户产生更多联系,这种事情别人知道你一定会做,但也只能默许。毕竟,对方也不会想跟你闹得太难堪。

给就给吧,这有什么用。能带走的不用微信也能带走,带不走的就给公司用吧。没必要再意这些小事。

很简单。。

更换微信号手机绑定,然后再用公司配给你的手机号码注册微信。。把手机过户回公司不就行了。。。

“职入龙门”观点:交不交微信根本不是问题重点,这场劳动争议的重点在于企业在销售保密协议的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问题!如果有漏洞题主就有拒绝的底气;如果没漏洞、题主想留住辛苦开发的客户就要另辟蹊径了。

首先:请题主回忆一下,从你入职到离职期间,公司是否有和你签订《《销售过程及商业机密保密协议》,这才是你是否能理直气壮拒绝的重点!

那何为《销售过程保及商业机密保密协议》呢?

简单来说是:公司防止离职员工带走重要客户资料和公司机密的法律屏障。一般对于管理正规且经验丰富的公司会非常积极让员工在入职时签订条款细节繁多的《保密协议》!

哪怕入职时没让你签,离职前也要让你补签。如果不补签就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

而且这些保密条款都是公司花重金请律师团队仔细设计过的,通篇内容都是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各种约束员工行为的霸王条款!

只可惜很多员工只重视办理入职和离职手续的速度,不具备也不重视基本的《合同法和劳动法》常识。所以,被公司强势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也只是为了糊弄过关、亦或是怕得罪领导草草了事。

这种行为真心可笑!因为我们不管在什么协议上签字都是受法律约束的个人自愿行为,也是正式承诺,并不是公司强迫你去签字的。

所以日后当公司拿《保密协议》中涉及的条款内容来迫使你履行提交客户资料的义务时,你就是再喊自己看不懂或粗心忽略法律条款,公司也不会对你手软。要是客户价值巨大,公司甚至愿意支付高昂律师费与你对付公堂,你到时候喊冤都无门!谁让你稀里糊涂签保密协议呢?

当然,有朋友会说:这都是公司逼我签的,不签字不让入职或离职!我要是知道保密协议的重要性,肯定不会这么草率呀?

真到了人家拿出有力证据后,你怎么喊冤都没用!

因为有很多人都在霸王条款的《保密协议》上吃过亏了!

所以,题主是否必须按照老板要求提交客户资源,就要看你是否也签订过《保密协议》以及协议内容是否涉及到你必须履行这个义务的问题。

不过从题主细节介绍入职后的工作情况能看出,该公司管理极其不正规!

别说没签订什么保密协议,就连《劳动法》规定必须给员工提供的保障(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基本补贴)统统没有。那既然没有《保密协议》的约束,那是否交出客户资源的主动权就掌握在题主的手中。

毕竟是公司侵犯你合法权益在先,所以只要你有足够真实的证据证明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你就有充分理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到时候就看你和老板怎么谈了。

在我看来,题主还是觉得老板人不错,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或者必须要维权估计题主是不想和老板撕破脸的!那么你们来的博弈重点就是交不交客户资源了。

我猜测老板自知理亏肯定不会强制要求你提交,但会从职业道德或打感情牌的套路试图让你做出退步。

那既然老板愿意采取柔和态度与你谈判,那题主也不可一再和老板表示强硬态度。

比如: 客户都是我维护的,就是不交,反正离职了,爱咋咋地!

【注意】这样的话一旦说出你就被动了!

毕竟销售的圈子其实不大,更何况是你这种离职还想带走客户资源的情况。

你不可能转行,只能找继续给客户提供服务价值的公司。那既然还在一个圈子,那就很有可能与前老板的人脉打交道。

而你又是动了前老板的利益根本(客户资源),人家能让你好过吗?肯定会想办法让你吃苦头。

那你如果不能持续提供服务价值,即便客户当初同意和你走,最后也会因为受不了利益损失而离开你呀。

那你为了带走客户资源而与老板撕破脸的行为不是徒劳吗?

【对策】

第一种情况:如果老板态度非常不好,强迫你必须提交。

那你就和他从法律角度上谈:“按理说,公司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我是没有义务必须提交客户资源的!况且赵总也并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给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但如果赵总一定要和我法律重要性,那咱们就来商谈一下违约赔偿的问题……”

(注意,老板这时自知理亏肯定会和你哭穷扯别的事情,此刻你再继续开条件): “让我提交可以,但公司必须给我按时按量支付保密费用……”

第二种情况:老板态度很好且诚恳,公司也很需要这份客户资源。

那你其实可以考虑交出客户资源!

但请注意:交出微信联系列表和聊天内容并不意味着你彻底失去辛苦培养的客户,亦或是与客户彻底不联系。

如果你在客户心中的人格魅力和专业能力很强,那只要人家知道你的电话联系方式,你们不还是能长久保持联系吗?

何必在意微信这么个即时聊天的形式呢?

而且就算老板得到了微信联系方式又能怎样?他的服务质量和人格魅力如果不能打动客户的话,微信联系方式永远都只是虚拟的东西,完全无法套现。

所以,我建议题主与其不甘心提交辛苦培育的客户联系方式,莫不如思考一下,自己这次离职能否给客户提供稳定且长期增值的利益回报呢?

如果你在长期与客户共赢互惠的目标上早就做好了长远规划并有序实施,甚至已经与部分高价值客户通气自己离职的事实,并与对方达成了长期合作的约定。

那不如做顺水人情把微信联系方式给老板,让他自己抱着虚拟的东西做白日梦去吧。

强调一下:我之所以一直强调提交客户资源是因为微信归属权可能存在争议,不一定要提交。

如果题主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微信,那虽然是用你个人信息注册,那也属于公司资产,只要离职,你就有义务提交微信中和工作相关的全部联系方式。家人朋友的联系方式你删除,转移到个人微信中就行了。

但如果题主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微信,那你就只需要把客户联系方式发给老板就得了。微信就没有给他的必要。

而且还有一点请题主注意:如果你暂时没做好带走客户的准备,也不要死抱着微信联系方式不放。

为啥?

因为你没做好准备即使带着联系方式走,也带不走客户。客户很现实,谁能切实给他利益回报他跟谁走!所以,为了长远谋划,你可以考虑自己备份一份客户资源,然后再给前老板一份!

不过切记:在你没准备好之前最好不要轻易联系老客户,这样很容易给人造成急功近利的不好感觉。将来等你有能力后再联系人家,用专业实力留住客户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也不要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老客户身上。

毕竟,如果你只能靠老客户在新公司立足,那不仅会让新领导忌惮你可能会把新公司客户带走,同时也会质疑你没有持续开发客户的能力。

这样反而对你不好。

所以,请题主在自我提升的过程中,要保持持续开发新客户、把新客户转变成的习惯。努力在新客户身上挖掘持久价值,这才是证明自己持久保持专业战斗力的标志。

离职公司让交出微信,你能不能拒绝还需要看这个微信是你的私人号码,还是你入职公司以后,公司给你配备的工作号了。

微信现在对于每个人来说,就相当于之前的qq一样,没有微信之前,需要在线发送的文件一般就是用邮箱或者qq在线发,但是就这几年工作中的情况看来,邮箱已经都很少用了。当然,也许是我恰好遇见的都是基本不用邮箱的公司。

很多人的联系都由电话转成了微信语音电话,在线沟通也都由原来的qq改成了微信。当下,有一部分人留联系方式时,电话留不留的已经成了次要,微信基本上是必加了。

由此催生出了一种新型的销售方式,微信网销。

一是组建微信群,二是经营朋友圈。目前主要是这两种方式,而且市面上相当一部分求职期望是网络销售的求职者,之前的工作经历都是通过微信进行销售。所以就导致了所有的客户资源都在微信上面。

那么,如果微信号是你的私人号码,你可以根据个人与公司的关系,选择交或者不交,或者直接交接客户资料就行。但是,若这个微信号是入职时公司交接给你的工作号,那么,离职的时候肯定是要交还回去的。

比如说我们公司的销售部,每个入职的销售人员都会配一部手机,当然,里面都有微信号,qq号,手机号这些东西,离职的时候自然是要交接的。公司这样的做原因,无非就是员工不管怎么换,客户资源不会丢。而且配备了专门的手机,看似增加了支出,其实也少了员工离职时的纠纷。

所以,既然是公司配备的专门的工作号,题主还是不要犹豫了,直接交出去吧。

三、公司强制使用企业微信,员工可以拒绝?

根据问题描述,员工往往是不可以拒绝的。

公司多作为一种领导者的角色出现在自己的生活当中,所谓入乡随俗,既然选择了公司就必然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往往是没有理由拒绝的。当然如果实在令自己难以接受的话,可以考虑离开这家公司,这样一来就有拒绝的权利了。否则必须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

心态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能控制自己的遭遇,却可以控制自己的心态;人们不能改变别人,却可以改变自己。其实,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大的区别,真正的区别在于心态。所以,一个人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其心态。

人生有顺境也有逆境,不可能处处是逆境;人生有巅峰也有谷底,不可能处处是谷底。因为顺境或巅峰而趾高气扬,因为逆境或低谷而垂头丧气,都是浅薄的人生。面对挫折,如果只是一味地抱怨、生气,那么其注定永远是个弱者。